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书记员业务水平确定书记员岗位等级,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书记员分别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岗位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sjyzp.jsfy.gov.cn/login/login.html),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24年4月23日至5月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速录技能资格审查(速录技能资格审查由各招录法院视情组织)。
4、招聘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515-83539156
六、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聘法院网站。
七、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录用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各招录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1、对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省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用人单位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十、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