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城乡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技术科办事员
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集团统一调配。
3.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辞退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委托盐城市大丰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招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07日;
线上报名方式:打包报名表及个人相关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发送至316718444@qq.com(邮件主题:XXX(报名者姓名)报名材料)。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15-68852620
报名材料:《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劳务派遣招聘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方法同前)。
4.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方法同前)。
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正式聘用。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务派遣,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
1、大丰区城乡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劳务派遣招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城乡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