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为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名岗位及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四楼办公室(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兴海路63号)。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考试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联系电话:0515-83712028。
三、考试
1、此次口腔科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3、成绩评定: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4、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招聘岗位1:10比例的,增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3712028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5-83714800(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主体办)
附件: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