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我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5办公室(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600136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近期1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④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⑤填写《2023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面试由开发区组织实施)。
(三)体检
面试(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全日制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标准(2070元/月),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600609。
附件:2023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