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草堰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战斗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9月14日至200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身高165cm以上;
3、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中共党员以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管理制度。
新入职人员人均按8.5万元/年保障(含单位以及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等);入职试用期为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3000元/月;岗前培训1个月,无假期;试用期期间每周假期1天,转正后每月8天假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草堰镇人民政府306办公室
4、联系人:13337981239,0515-6366854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近期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4张;
(3)户口薄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本人页复印在1张纸上);
(4)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1张纸上);
(5)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个人征信报告1份;
(8)征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记其他相关技能证书、驾驶证、等级证书、获奖证书、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应实时关注。
5、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体能测试:按照报考岗位类别对考试人员进行分组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1500米跑步、5×10米折返。体能测试各项目满分为100分,设60分达标线。体能测试成绩为3个项目的平均成绩。体能测试三个项目均须达标(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体能成绩高者;总成绩、体能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
在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大丰区草堰镇政府委托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丰区草堰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八、人员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试用期、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工作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草堰镇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