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海洋职业学校(江苏省大丰中等专业学校)是盐城市教育局直属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秋学期教学工作的需要,依据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若干名,以完善我校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提升理论及实践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专业实践经验、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5.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高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事项
01.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有意者需将兼职岗位所需的以下相关材料扫描后压缩至1个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文件以“兼职岗位+姓名+专业”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443904294@qq.com。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前4项必须提供):
(1)《盐城海洋学校2023年秋学期公开招聘兼职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人单位社保证明;
(5)各类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阶段性成果等。
3.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网上初审通过后,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4.学校统一组织审核,择优确定人选,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未入选者恕不单独通知)。
5.对于面试合格人员,拟聘用人员,需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学校对决定聘用的兼职教师进行培训,并签订《兼职教师协议书》,安排任教课程等具体事宜。
7.薪酬待遇: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待遇由教务处依据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课时量并结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算,报财务处发放。
0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
报名截至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6:00。
附件:
兼职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