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保育员9名(大丰区常新路幼儿园4名、大丰区飞达路幼儿园2名、大丰区东方路幼儿园2名、大丰区育红幼儿园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保育员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与原用人单位签有协议尚未到期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保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 - 2023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207室
3.提交材料
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保育员(或幼儿园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对上缴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保育教育知识。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水笔等文具用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包括职业访谈(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讲故事或儿童歌曲演唱)、业务操作考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结果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公共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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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单位考核合格,方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保育员实行学年聘任制。所有被聘用的保育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到各幼儿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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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学前教育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2802、0515-83510135
九、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组全程跟踪。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附件: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