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集团统一调配。
3.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辞退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1日(9:00-11:30,14:30-17:00),周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东侧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7号,荣润理想城路北)。
报名材料:《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 陈女士 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695555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岗位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现场加试面试决出名次。
4.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方法同前)。
5.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方法同前)。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正式聘用。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四、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正式员工,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