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引进名额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二)引进名额
大丰区企事业单位共招聘11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大丰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大丰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01.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引进岗位设1:3评测比例,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报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00—16:00。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02.测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评测。评测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03.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入职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盐城市大丰区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区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或区属二档国有企业班子副职等相当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区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或区属二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等相当工资待遇。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区属一档国有企业部门职员或区属二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等相当工资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01.薪酬待遇
1﹒到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02.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我区事业单位(不含国有企业)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我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用于自住的,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按出资份额办理共有产权登记。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大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依约服务满5年后,资助份额无偿转让给引进的优秀毕业生。
5﹒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大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大丰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大丰未购房的,5年内提供免费住宿,或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7﹒非大丰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3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咨询电话:0515-83818538。监督电话:0515-68852052(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附件2:高校分类名单
附件3: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面向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