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辅警岗位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写好《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线上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档发至邮箱)或现场报名(疫情期间,建议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盐城众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丰区飞达东路与东宁北路交叉口西北220米翰华苑2号楼3楼 )
(四)咨询电话:17372188899
(五)报名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时间1小时,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理论常识,涵盖基本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所有岗位均须参加体能测试,测评项目包括握力、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坐位体前屈、俯卧撑、50米跑、引体向上、2000米跑等,均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其中2000米跑、引体向上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取消应聘资格,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
(五)考察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备,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由体检合格的人员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盐城众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参加警务辅助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招聘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被录用人员在从事辅警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规章制度和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待遇
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3000元至3500元右左,薪酬待遇按照基本工资+工龄补助+岗位技能补助+考核补助+加班补助的工资结构发放工资(含个人五险一金,保险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基础标准进行缴纳)。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