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工资待遇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2、具体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以后),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能适应户外工作、出差、值班等要求。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工资待遇
人员为企业性质。试用期工资:大专3500元/月、本科及以上4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大专4500/月以上、本科4900元/月以上。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终绩效考核根据港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1)现场报名: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25办公室(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1号)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6日(9:30-12:00,13: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线上报名:gqgwhrlzy@163.com(材料发此邮箱)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30-2月16日24:00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特殊需要的其他材料。
2.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凡非现场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相关原件进行复审。
②对进入考试人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③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人员不足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4.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5.按照招聘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面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服务期不低于3年。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65553305(港区管委会监察室)
咨询电话:
0515-68853344(港区管委会党政办)
本告由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