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为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名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四楼办公室(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兴海路63号)。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考试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联系电话:0515-83714800、13961955658
三、考试
1、此次护理岗位考试形式为操作,按操作成绩总得分排名录取,另外3个岗位考试形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总得分排名录取。
2、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3、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四楼会议室,参加考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成绩评定:操作成绩或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护理部、检验科、影像科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办公室人员为劳务派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小海中心卫生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3714800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13805113120
附件: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中心卫生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