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院于2022年1月搬迁至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裕丰路19号,设置床位100张,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7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
4、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名岗位及资格条件:
6、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及考试当天需做好个人防护,“苏康码”为绿码和不带“*”的“行程码”,体温低于37.30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报名及考试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0米以上,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应聘(其他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签名的《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院三楼办公室(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裕丰路19号)。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笔试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联系电话:0515-83531091、0515-83531369。
三、考试
1、此次考试形式为:护理岗位笔试+面试(操作),其他招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总分100分,成绩50分(含50分)以上者为笔试合格;
(2)考试科目:本专业相关知识。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则按照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评定:笔试、面试各占5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无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区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本次招聘录用后,如符合我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仍可报名参加,被录取后,入事业编制。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咨询电话:0515-53531091 (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监督电话:0515-83536575(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报名表
附件:承诺书
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