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228国道巡逻辅警6名(限男性)。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招聘岗位
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2米以上(综合素质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身体素质好,纪律作风强,有团队精神及一定法律基础。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加入公安辅警队伍、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无色弱、色盲;
4.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
5.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身体条件应符合下列标准:
(1)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
(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4)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5)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6)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写好《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228国道巡逻辅警报名表》(见附件)。线上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档发至邮箱)或现场报名(疫情期间,建议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海西路10-1号城西商住区4号楼五楼),联系人:王女士、徐女士,咨询电话:18994829905,0515-83958820;邮箱:2869889602@qq.com。
(四)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228国道巡逻辅警报名表》并提供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户口本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其他证书参照。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委托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政治处统一组织实施 。
1、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和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参加警务辅助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录用人员在从事辅警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规章制度和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2484元/月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按照基本工资+工龄补助+岗位技能补助+考核补助+加班补助的工资结构发放工资(含个人五险一金,保险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基础标准进行缴纳)。
六、招聘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公安局对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0515-69188529
公安局监督电话:0515-83538016
温馨提示
根据目前防控办有关要求,如现场报名,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号,14天内无盐城市外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228国道巡逻辅警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