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刘庄镇农业农村局招聘会计人员2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2-03-18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刘庄镇农业农村局会计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财会等相关专业,会电脑办公等基本技能。2.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叉车作业的特殊身体要求;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纪违法情节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涉黑涉恶的;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应聘到财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刘庄镇会计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刘庄镇506办公室
4、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645100777
四、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本人携带《刘庄镇会计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财务工作相关经验证明以及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
2、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4、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试内容为会计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2(含末位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釆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3、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考察,对政审、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同前)。
5、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七、工资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3500元/月。签订正式合同后,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八、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632261。
2、本次招聘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