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1、招聘岗位
(1)城管执法巡查员10名。专业不限,户外执法,适合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2)建筑工程安全巡查员2名。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专业,户外巡查,适合男性。
(3)社工站(民政)社工2名。中文文秘类、财务财会类专业。
(4)职工之家(文化站)工作人员1名。中文文秘类、艺术类专业。
2、具体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以后),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参考202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运用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3、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工资3500元/月(根据在开发区工作年限,每年增加4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季发放,不超过800元/月。每三年调整基本工资。城管执法巡查员、安全巡查员每月另发放220元/月的特岗津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0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 (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3、报名材料:
(1)本人1个月内的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2)报名表;
(3)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招聘程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600609(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600087(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
七、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附件: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