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报名岗位及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7:3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卫生院办公室(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健康路18号)。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联系电话:0515-69698900,15358242317 。
三、考试
此次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操作),考试分数达到50分者方可参加面试,按考试+面试(操作)成绩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卫生院办公室。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69698901(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卫生院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