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居)基层队伍建设,优化村组干部人员结构,推动村(居)发展,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主任助理1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可靠,有一定群众基础,热心农村工作。
2、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2013年7月10日前参加工作)。
3、身体健康。
4、大丰市户籍且是常住人口。
5、优先条件:开发区户籍且是常住人口、退伍军人、致富能手、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中共党员等。
二、招聘岗位
开发区下属村(居)主任助理10名,如参加考试的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5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15日
报名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A办公室(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83600017
公告网址:http://www.dfjjkfq.gov.cn/
网络报名邮箱:kfqdb5122@163.com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的相关材料,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两张。网络应聘人员应提供上述报名材料、证件照的电子文档,相关证件、证明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即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准考证时需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二)考试
1、环节设置
考试设置笔试、面试、考察三个环节。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计算排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成绩以20% 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招聘设最低录用分数线75分,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用。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者,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2、考试内容
笔试:应用文写作、农村工作实务等;
面试: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考察:政治素养、品德作风、遵纪守法情况、基层工作表现。
(三)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予以聘用,试用期6个月,到期由各村(居)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委过堂。工作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不能胜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村(居)主任助理工资待遇参照本村(居)副村级标准执行。
五、监督电话
开发区党政办:0515-83600017
开发区监察室:0515-836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