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执行辅助人员(辅警)8名,其中男性6人,女性2人;
媒体运营人员2名,其中男性1人,不限性别1人。
以上招录人员属于法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①执行辅助人员(辅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盐城市区户籍(包括大丰、盐都、亭湖、盐南高新区、盐城开发区);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忠诚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安排,体能充沛;
4.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色盲等;
②媒体运营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盐城市区户籍(包括大丰、盐都、亭湖、盐南高新区、盐城开发区);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忠诚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安排,精力充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限中文文秘类或艺术类;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较强的稿件采写能力和宣传策划能力,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7.从事一年以上宣传、综合文字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情形的;
6.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本院有正在审理、执行案件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程序和方法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10月12日(周二)- 10月13日(周三)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515-83539156
联系人:季鹏飞(15851005279)
2.报名地点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个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士兵证和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通过资格审核后发现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及面试,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申领“苏康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实名申领“防疫行程卡”,“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报名。报名后应持续关注“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如转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应立即向我院报告。
2.报名时需现场验证“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证明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具备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了解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新增病例动态变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可在国务院网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应聘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我院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6.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技能测试
执行辅助人员(辅警):速录技能测试。播放录音速度为120字/分钟。
媒体运营人员:综合文字水平测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能测试
执行辅助人员(辅警):对身体素能进行测试。
男子组:1、10米×4往返跑;2、1000米跑;3、纵跳摸高。
女子组:1、10米×4往返跑;2、800米跑;3、纵跳摸高。
(六)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七)政治审查
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政治审查名单。政治审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因政治审查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体检
对通过政治审查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无不良反映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四、用工方式和待遇
录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制劳动合同,享受本院同类聘用人员待遇(含“五险一金”)。
辅警月均收入5000元左右(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险金部分,含月考勤费及伙食补助,不含差旅费及加班加点工资)。
媒体运营人员月均收入7000元左右(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险金部分,含月考勤及伙食补助,不含差旅费、加班加点工资及工作业绩考核绩效工资)。
以上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关于报考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