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刘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其中:消防战斗员3名,执勤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具有已评定残疾等级、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消防战斗员岗位:
(1)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cm以上;
(3)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4)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中共党员以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2.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1)须持有A1、A2、B2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身高165cm以上,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2)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月1 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4)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中共党员以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岗位及待遇
新入职人员人均按8.5万元/年保障(含单位以及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等);入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工资3000元/月;岗前培训1个月,无假期,试用期期间每周假期1天,转正后每月6天假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 9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刘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05办公室
4、联系人:沈丹生 王 飞
5、联系电话:0515-8350983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注:(1)户口本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不足的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应实时关注。
5、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体能测试:按照报考岗位类别对考试人员进行分组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1500米跑步、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各项目满分为100分,设60分达标线。体能测试成绩为3个项目的平均成绩。体能测试三个项目均须达标(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体能成绩高者;总成绩、体能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在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丰区刘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八、人员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试用期、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工作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对接劳务派遣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九、监督与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15-83634286(刘庄镇纪检办)
咨询电话:0515-83509838(刘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附件:
1、刘庄镇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刘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