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受大丰区公安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治安管控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警务治安管控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2. 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克服家庭困难(党员优先);
3. 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4.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
5. 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4、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由大丰区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的,由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大丰区公安局治安管控大队参加警务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
治安管控人员的月工资为: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工龄工资(从事辅警工作起计算,20元/年)+岗位技能工资200元+考核工资4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207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五、管理要求
对聘用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事管理及待遇发放,用工单位负责工作管理与考核;聘用人员在公安局从事治安管控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防控办有关要求,报名时需出示“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所有应聘人员均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有违反,将不得参加考试。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