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系列政策,落实省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保就业中的兜底作用,现开发2021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 退宅进城入镇农民和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二)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已享受一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四)名下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或是股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非退宅进城入镇农民或就业困难人员不得报名,如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但未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先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后报名;退宅进城入镇农民可执各镇农房办出具的证明报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招录工作按照申请报名、确认资格、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29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本人持有关材料直接到丰华大厦十四楼1403室报名。
(三)报名材料:《2021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大丰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下载)、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根据用工单位意见,可补充招聘。
三、考试考察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采取面试、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考试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整个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聘用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协议三年一签),进行就业登记。本次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3年,期满后不再续签。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用人单位依据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大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附表1:2021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明细表(第二批)
附表2: 2021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