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质效,大丰交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大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丰中队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主要协助交通警察开展劝导、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指挥疏导交通,交通安全宣传,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参与重大交通安保任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加入公安辅警队伍、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无色弱、色盲。
4、限男性,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身高1.70米以上(综合素质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身体素质好,纪律作风强,有团队精神及一定法律基础。
5、持有E型机动车驾驶证或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满1年。
6、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非访”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6、有文身、有重度腋臭和有肢体功能障碍。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正式聘用后:月工资、社保费和公积金约5000元,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五、招聘程序
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新丰中队咨询电话:卢警官1575110388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以下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B、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 注意事项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凡是伪造相关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不管任何时候都将直接辞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5年,同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