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公安局招聘指挥中心人员2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1-06-19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受大丰区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指挥中心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已婚者优先,大专以上学历,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有统计、文字、话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公安机关所需要岗位的熟练业务技能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无违法犯罪前科。
4.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
5.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
联系人:赵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4、面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由大丰区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的,由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大丰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参加警务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
派遣人员的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技能工资+考核工资(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管理要求
招聘人员在公安局从事指挥中心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