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力量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巡特警大队黄海突击队员5名;
2、巡特警大队特警队员8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0米(含)以上;
5、巡特警黄海突击队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区审计局对面),联系人:赵女士、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3958820,18994829905。
4.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区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政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页证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与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正式聘用后:
1、巡特警黄海突击队员月工资约4500余元,其构成:基本工资(大丰最低工资标准1.2)+工龄工资(从事辅警工作起计算,20元/年)+岗位工资+加班考核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含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含单位和个人);另设绩效实绩考核工资浮动。
2、巡特警特警队员月工资约4100余元左右,其构成:基本工资(大丰最低工资标准1.2)+工龄工资(从事辅警工作起计算,20元/年)+岗位工资+岗位考核+绩效考核+缴纳社会保险(含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含单位和个人)。
五、管理要求
招聘人员在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