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盐城市大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疗保险驻医院代表,主要派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规范医保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全日制大专限临床医学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章守纪,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现场报名
时间: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结束。
(二)报名地址
大丰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二楼汇丰人力资源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区审计局对面)。
联系人:赵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58820 18994829905
(三)报名资料
1、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临床医疗相关知识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查
由大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七、公示
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人才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至用工单位,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2130元/月(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件:
1、报名表
2、承诺书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