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安辅警16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5-29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加强港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努力提升港区公安工作整体水平,有效提高社会管控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16名(男性15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安辅警,主要负责协助派出所和交巡警中队民警开展社区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公安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已婚。
4.高中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退伍军人和港区平台公司工作人员优先。
5.身体健康,无精神类疾病,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纹身,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公安专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一定语言文字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能够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2张;退伍转业军人还需携带退役证件、政治面貌、军衔等级和立功获奖等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大丰港经济区边防派出所户政窗口(一楼大厅),联系人:张警官、柏警官,联系电话:13814300158、18862035306、835555110、83555383。
2.笔试、面试
时间一天(另行通知)。由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组织,笔试内容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文化知识,面试内容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3.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由个人自理。
4. 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面证明。
5.聘用
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原平台公司人员除外),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到港区各边防派出所和交巡警中队从事辅警工作。
四、录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交“五险”。
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月以上(执行港区平台公司现行工资标准),交“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