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快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社区工作人员40名(男性25名,女性15名)
2、专业技术人员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能关心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所有报考人员都不限专业,但在年龄、学历和户籍上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社区工作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上(1973年10月1日以后,199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的户籍要求为大丰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
2、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三)所有报名人员都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部队服役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人)
3、报名地点:大中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金丰南路大丰汽车南站对面,大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联系人:卞女士 电话:0515-83398656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①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可先行下载填写后带至报名现场),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时政)、党纪法规(宪法、监察法、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一些基本的经济、历史、文化、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此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报考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职业资格的,笔试总分分别加10分或5分后进行成绩排名确定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大中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积分,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关于政审标准详情见附件2: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五)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四、其他事项
1、工资及相关待遇:新招录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100元/月;新招录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新招录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标准随发展逐年动态调整增加。
2、纪律与监督: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凡是伪造相关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管任何时候都将直接辞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5年,同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招录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515-83819731
附件:
1、大中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大中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