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经区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区公安局治安管控专业队辅警25人。
二、招聘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户籍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4日起至2018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结束。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退伍转业军人需携带入伍、退伍、政治面貌、军衔等级、立功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汇丰公司(金丰南大街6号),联系人:徐女士、赵女士,联系电话:0515-82039286,18994829905。
2.面试。
区公安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理。
4.政审。
通过体检的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书面证明。
5.聘用。
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方能正式聘用。
正式聘用后,治安管控专业队辅警每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大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工龄工资(从事辅警工作起计算,20元/年)+考核工资,同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