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10接警员10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大丰区户籍或一年以上在大丰区工作生活经历的。
2、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团队合作意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好,熟悉大丰方言和全区地理位置,口头表达能力较强,会计算机基本操作,汉字录入熟练。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有中文、法律、英语、韩语等专业特长,退伍士兵、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性格平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夜间值班工作。
6、没有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警辅人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018年7月1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payc110@qq.com。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和相关专业技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8年7月11日-13日到盐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亭湖区平安路9号)当面参加资格审查。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参加能力测试,考察应知应会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月收入人民币3000元左右,另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录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方能正式聘用。
五、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在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区平安路9号),每月享受伙食补贴,住宿自理。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滕女士
手机:15005104347。
附件:盐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警辅人员招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