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沿海开发集团下属单位招聘财务负责人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05-29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区政府直属国有企业,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一名。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年龄要求:32—45周岁(条件特别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及审计类专业毕业。
工作经历要求:具有三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感与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管理、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2.熟悉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熟练掌握财务处理流程;熟练掌握用友等常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录用五个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5日;
(2)报名地点:大丰区大新北路1号(工商银行6楼)
(3)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0515—68853700
杨女士 电话: 0515—83820669 17705113368
(4)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开考比例1:3)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主要测试会计知识、职业道德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如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行政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4000元/月。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