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金融办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金融管理工作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工作经历(时间截点为2018年3月16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1年以上金融工作从业经历者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84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经济类、财务财会类、法律类、中文文秘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以后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大丰区政府金融办组织。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 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金融办(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区行政中心402室),联系人:褚小慧,联系电话:83826228。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当地人事部门验证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金融办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大丰区政府金融办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的岗位设1:5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核减岗位,如核减岗位后仍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本次选调。
2.考试
考试工作由大丰区人社局和大丰区政府金融办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合格线由大丰区人社局和大丰区政府金融办共同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5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大丰区政府金融办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大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8852056。
本公告由大丰区人社局、大丰区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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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金融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