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公安局刘庄派出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6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8-01-19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努力提升社区警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提高社区管控能力,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社区辅警4名,主要负责协助社区民警开展社区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工作;
2、专职保安消防队员2名,主要负责协助派出所开展火灾救援、消防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C1以上驾照,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精神类疾病,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纹身,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备一定语言文字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5、退伍军人及刘庄范围内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1日9:00开始至2018年3月1日12:00结束,联系人:赵先生:18862031399(手机号)、523678099(微信号)。
四、录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最终录取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辅警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大丰区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及补助。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面试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刘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