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镇幼教事业发展的需要,南阳镇中心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招考幼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聘用幼师3名
二、招考条件和要求:
1、户籍不限,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思想品德优,安于幼儿工作,乐于服务基层;
3、聘用幼师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2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待遇:
被聘任幼师将在开学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被聘任幼师由幼儿园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试用不合格或不能履行聘约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考程序:
整个招考工作分报名、面试、考察、公示四个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2017年8月27日18:00;
2、报名地点:南阳镇中心幼儿园
3、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考试。
(三)考察
结合学历、资质、工作经验和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考人数确定考察名额,由镇组织办、社事办全面考察(含资格复审,如考察不合格,按总分排名依次进入递补考察),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程序。
(四)公示
本方案由南阳镇组织办、社事办负责监督,南阳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并参照执行,考察合格人员将通过南阳镇中心幼儿园公告栏进行公示。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3295260
监督电话:0515-83331055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