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安排(详细安排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间: 4月19日至4月20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8:00
资格复审地点: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幸福东大街8号人社大厦508室)
联系电话:0515-82030665
相关要求: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本人前来,超过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一)应届生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
3、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4、1寸近照6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职位)
5、有单位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会计证、司法证等)
注:1、有单位的在拿录取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的解聘合同
2、在拿录取通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往届生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1寸近照6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职位)
4、有单位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无业人员须出具村(居)委会证明(证明中要求注明该同志处于待业状态,无工作单位)
6、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会计证、司法证等)
注:有单位的在拿录取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的解聘合同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