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2017届医学类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医学毕业生岗位表》;
5.博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会组织单位 | 招聘会地点 | 报名时间 |
安徽医科大学及其周边医学院校 |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 | 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11:00-16:00 |
3.联系人:韩佳伟、韦莉
联系电话:13815566658、1806885812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填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1.考试时间: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笔试:8:00-9:30;面试:13:30开始。
2.考试方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3.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本科毕业生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排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五、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515-82030991(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点击下载>>>
1.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q.docx
2.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未发布)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