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名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药剂科 |
3 |
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产后康复科 |
2 |
康复治疗技术 |
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器械科 |
1 |
医学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 |
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心电图室 |
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病理科 |
1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专业 |
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急救医疗站 |
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4日、9月16日(7:30—11:30,14:30-18: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办公室(门诊大楼九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笔试费100元。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6年9月17日7:30-11:30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理论考试:
1)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理论考试合格;
2)考试科目:本专业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2日8:00――10:00,门诊十楼大会议室。
2、面试:
1)理论合格者参加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面试合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3、成绩评定:
理论、面试成绩占比为60%、4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四、体检:
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被录用者,如符合大丰区人社局、大丰区卫计委组织的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仍可报名参加,被录取后,入我院事业编制。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3514298(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5-83510340(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