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强。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服务人员4名: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6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及处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丰区高新技术区五一路希望小镇2-1#601室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36323933/15151083726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户口本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其他证书参照;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资格审查
镇党群局会同纪委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可先行下载填写后带至报名现场),所填写的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最终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6、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岗位上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纪委对报名、笔试、面试等重要环节实施指导监督,同时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330360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