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村级后备干部3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面向小海镇户籍人员(或者长期居住在小海镇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农村工作经验的、退役军人优先;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大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纪违法情节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涉黑涉恶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应聘到村级后备干部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五一路1号希望小镇1号楼西单元5楼)。
(四)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小海镇公开招聘村组干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8、其他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用工单位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乡村振兴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最终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四)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试用期工资参照当前村级后备干部待遇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小海镇现有村空岗情况编入“组+2”职数,工资报酬按照《盐城市大丰区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报酬细则》要求统一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使用。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 69696165(镇党群工作局纪检办)。本公告由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小海镇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