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万盈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大丰区万盈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无纳税记录证明、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等。
报名地点:万盈镇政府行政审批局(万盈镇便民服务大厅内)。
联系人:吴先生 常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760173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由镇组织办、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万盈镇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就业创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