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招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服务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
二、招募对象
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执业律师、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退休法官、工会干部等以及其他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
三、招募方式
个人自愿申报、择优招募,实行总量控制。
四、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专业能力。
2.熟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工作敬业,善于沟通,熟悉计算机基本软件操作,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
3.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服务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能够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等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未受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处分。
(二)优选条件
1.中共党员、退役军人。
2.长期热心社会公益的。
3.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17:00止,申报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资料,并将相关材料拍照或者扫描后提交招募平台。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
(2)优选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审核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工作经历、执业经历、专业特长等因素,审核确定志愿者名单。
(四)公示
拟确定的志愿者名单在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服务志愿者。
六、工作内容
(一)电话咨询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
(二)上门指导服务。到小微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规范用工,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三)组织普法培训。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讲座或培训会议,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四)其他工作。完成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志愿者管理
(一)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建立健全退出和进入机制,每年根据相关情况动态调整一次。
(二)退出情形及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移出志愿者队伍:
1.自愿退出的;
2.一年内累计3次不接受安排的公益宣传、讲座、业务培训等活动的;
3.违反相关规定,受到投诉查证属实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再适合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
联系人:冯磊
联系电话:69865022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