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丰区司法局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区律师事务所选聘1名执业律师担任法律助理,专职从事文件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办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法律助理工作。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持有律师执业证,在大丰区律师事务所执业。
5、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与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在职在编人员、行政复议工作、备案审查工作岗位不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政治处(502室)。联系电话0515- 83523002。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法律水平、文字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60分。笔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题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选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合格分60分。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则直接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主观题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因报考人数不足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主考官给分高者列入体检人选,若主考官分数仍相同的,则组织二次面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选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日。
(五)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拟选聘法律助理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三方协议,聘用期为三年,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三、聘用管理
选聘人员性质、关系仍属于所在律师事务所,用人关系、社会保障等不变。选聘人员作为所在律师事务所派遣人员,全日制在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工作,遵守机关工作规定,服从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管理。聘用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能力以及工作需要,另行决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宜
1、法律服务费用每人每年人民币16.5万元(含绩效考核费用人民币1.5万元以及试用期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由盐城市大丰司法局向选聘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支付。选聘人员的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由其与所在律师事务所另行约定。
2、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3、本次公开选聘具体事宜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69188521(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69695862(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附件:关于选聘法律助理的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