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桥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大丰区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大桥镇人民政府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窗口;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363609。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供近期1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④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填写《2024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面试设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面试由大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体检
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全日制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标准(2260元/月),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362270。
附件:2024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